
“原本就是一副眼鏡的事兒,都是一時的沖動,最后變成孩子受傷,鄰里矛盾,回頭想想,挺不值當的,這都得謝謝你們!”7月6日上午,魯山縣團城鄉居民譚某三將一面寫著“人民好警察,為民解憂愁!”的錦旗送到公安局控申科科長趙泉水手中,以此表達他內心真摯的感謝。

2021年2月14日16時30分許,魯山縣團城鄉譚某三兒子譚某博同本村村民黃某樂之子黃某堯在一起玩耍時,黃某堯不慎將譚某博的近視眼鏡弄壞,17時許,譚某三酒后同其妻子樊某妮以索要眼睛賠償圍毆來到黃某樂的家中,雙方言語不和發生爭執,以至于矛盾升級引發雙方廝打,致使譚某三受傷。
案發后,2月15日,團城派出所接警后受理該案件,并組織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走訪調查,因譚某三受傷,雙方矛盾遲遲不能得到有效調解。3月19日,魯山縣公安局刑事技術室出具從而造成譚某三二級輕傷,考慮到鄰里之間的關系,團城派出所民警對雙方進行多次調解,均無效。
2012年5月12日,魯山縣公安局對該案件依法作出處理,但雙方對案件的處理結果均不滿意,并引發不間斷的信訪。鑒于該案件為鄰里矛盾引發的輕傷害案件,考慮到客觀證據、矛盾化解和社會影響等多方面因素,縣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并多次帶領控申科民警會同辦案民警和矛盾雙方當事人了解案情,化解糾紛,力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控申科民警和團城派出所辦案民警經過積極與信訪群眾溝通、不斷完善證據和從中調解,最終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并表示停訪息訴,互不再追究對方相關責任,維持好鄰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