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哪怕是人生遇到了溝坎,做賠了生意,也要挺直腰桿。魯山縣法院昭平湖法庭7月17日上午調解的一起案件中,就上演了這樣一幕:因為孩子承包他人的汽車跑出租賠了錢,就消失了蹤影,但是老父親聽說孩子被昔日借錢給孩子的鄰居給告了,就主動帶著2.1萬元錢來到法院,了結了案件,給孩子也做了一個榜樣。

事情還得從2014年說起,彼時家住董周鄉(xiāng)20多歲的張某看到跑出租行業(yè)比較賺錢,但如果承包別人的車輛需要交納4萬元的押金,自己手頭緊張便向同村的朋友王某借錢,王某為了幫助急于掙錢的張某,不但把自己的1萬元借了出去,還好話說盡說服其嫂子也湊了1.1萬元,加上張某的積蓄這才算是幫著張某湊夠了押金。誰知張某開出租車期間,因不熟悉環(huán)境再加上經(jīng)營不善,不但沒賺到錢,還賠了個底兒掉。自知無法還款的張某撇下妻子和老人從此就消失了蹤影,極少與家里聯(lián)系,就像人間蒸發(fā)了一樣。王某和其嫂子趙某見借給張某的錢要打水漂了,便于今年7月初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張某償還2.1萬元借款。
通過與原告溝通了解到上述情況后,昭平湖法庭李國亮庭長感覺到,張某目前很難找到,首先送達就是一個大問題,如果公告花錢不說,還得拖延時間,很不劃算,以后的強制執(zhí)行也很難找到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chǎn),相應的也會增加執(zhí)行難,便通過聯(lián)系張某所在村委會,能否做一下張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幫助尋找張某。
沒過幾天,村委干部就反饋會了信息:張某的父親張大某在家,但是據(jù)張大某講,張某已經(jīng)好長時間沒有聯(lián)系了。將信將疑的李國亮庭長為此還特地與村干部一起到張大某家中走了一趟,因沒有得到有用的信息,便希望村委干部能夠繼續(xù)說服張大某,為此村委干部也是沒少費勁兒,特別向張大某講了縣法院解決執(zhí)行難方面的工作,特別是諸如對涉嫌拒執(zhí)罪被執(zhí)行人網(wǎng)上追逃等等一些強制執(zhí)行措施。這使張大某在心態(tài)上發(fā)生了變化。
7月17日上午,正在調解其他案件的過程中,突然發(fā)現(xiàn)張大某來到了法庭,一問情況才得知是張大某代替張某來履行案件款了,后邊還跟著原告王某和趙某。原來是張大某念及孩子的過去,以及與王某是鄰居,平時關系都很好,所以決定自己先將多年的積蓄拿出來,先幫孩子堵上這個“誠信”的窟窿,同時也是對曾經(jīng)幫助過自己和家人的恩人的一個交待!
張大某一邊說著,對不起了,這事兒我替孩子給你們賠不是了,一邊將疊的嚴嚴實實的包打開,不多不少,整整2.1萬元分別交給了二原告,三人得手也再次握到了一起,案件也便這樣圓滿的解決了。最后,看著張大某和二原告有說有笑地走出法庭大門,李國亮庭長心想,但愿張大某的孩子能夠早日回歸家庭,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