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子·魯問》與《耕柱》、《貴義》、《公孟》、《公輸》諸篇, 被學界公認為“墨家后人把墨子一生言行輯聚起來做的,就同儒 家的《論語》一般。”是研究墨子本人思想行事最珍貴最可靠的 材料。蕭魯陽先生編著《墨子元典校理與方言研究》,從《魯問》 篇中發現八處魯山方言,并一一進行了比較詳細準確的疏解。這 對人們更好地理解把握該篇文義大有裨益。但仍有遺漏和釋義不 全之處,這里試做點拾遺,以補其缺。
一、“不全”——“不全環”
《魯問》:魯陽文君曰: “先生何止我攻鄭也?我攻鄭,順于 天之志。鄭人三世殺其父,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我將助天誅 也。”子墨子曰: “鄭人三世殺其父,而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 天誅足矣。”
“三年不全”的“不全”,應是魯山方言“不全環”的簡用。 魯山有方言“不全環”,用以指某個事物、某件東西有缺損,不 完整。如向某家借某件農具,若這件農具的一個部件或幾個部件 已經損壞了,缺少了,主人就會說: “這東西不全環,不好使了”。 “不全環”也用來指殘疾人。若某人殘疾,不管是缺胳膊少腿, 還是其他,人們都會說“那人不全環”。 “不全環”有時簡言為 “不全”。有一個傳統劇目,主角是一位前背鍋、后背鑼、瘸腿、 眇目的縣官,老百姓就叫他“十不全”。 “不全環”,使用很廣 泛。
孫詒讓《墨子間詁》引《呂氏春秋·本生》高誘注云: “全, 猶順也。”他認為“三年不全,猶《玉藻》云: ‘年不順成’”。其 意雖也近似,但終因沒從魯山方言角度考察,而給人的感覺有點 隔靴撓癢,不夠吃木。“三年不全”,就是“連續三年收成都不全 環”,其意思是說“連續三年都收成不好”,即連續三年歉收。 魯陽文君是楚國魯陽的封君,在魯陽住久了,自然而然地融入到 魯陽方言的氛圍之中,對魯陽方言不僅能聽得懂,而且能熟練運 用。墨子是魯陽人,自幼在魯陽方言的語言環境中生活,耳聞口 說,使用起魯陽方言來十分自然,二人在對話中用魯陽方言更易 于交流。
二、“鉤強”——“鉤戧”
《魯問》載: “昔者楚人與越人舟戰于江。楚人順流而進,迎 流而退。見利而進,見不利則其退難。越人迎流而進,順流而退。 見利而進,見不利則其退速。越人因此若勢亟敗楚人。公輸子自 魯南游楚焉,始為舟戰之器,作為鉤強之備,退者鉤之,進者強 之。量其鉤強之長,而制為兵,楚之兵節,越之兵不節。楚人若 勢,亟敗越人。公輸子善其巧,以語子墨子曰: ‘我舟戰有鉤強, 不知子之義亦有鉤強乎?’子墨子曰: ‘我義之鉤強,賢于子舟 戰之鉤強。我鉤強,我鉤之以愛,揣之以恭。弗鉤之以愛,則不 親;弗揣之以恭,則速狎,狎而不親則速離。故交相愛,交相恭, 猶若相利也。今子鉤而止人,人亦鉤而止子;子強而距人,人亦 強而距子。交相鉤,交相強,猶若相害也。故我義之鉤強,賢于 舟戰之鉤強。”
對于公輸子與子墨子這一段對話中“鉤強”之“強”,諸大 家未解其真義。畢沅云:《太平御覽》引作“謂之鉤拒。退則鉤 之,進則拒之也。”這里直接用“拒”代“強”,意雖接近,但難 免武斷。武斷源于不解“強”之真義。孫詒讓據此曰: “退者以 物鉤之,則不得退;進者以物拒之,則不得進。此作‘鉤強’無 義。凡‘強’字,并當從《御覽》作‘拒’。”這里對文義的理解 應該說不算錯,但以文義來否定“強”之字義,更武斷,更不妥。 原因也出自不解“強”之真義。
吳毓江認為: “此‘鉤強’為二物,《備穴》篇與《備高臨》 篇之‘鉤鉅’或‘鉤距’,似指一物而言。孫(詒讓)比而同之, 疑非也。《太平御覽》334 引作‘鉤拒’者,蓋以‘鉤強’字不 經見,而以意改之。《水經注》‘鉤牽之戲’,《荊楚歲時記》作‘施 鉤’,注云: ‘公輸子游楚,為舟戰之器,其退則鉤之,進則強之, 名曰“鉤強”,遂以敗越。’字亦作‘強’。今仍就本書解釋,存 待古本參證。諸本作‘強’,陳本作‘彊’。作‘強’者,‘彊’ 之借字。《說文》曰: ‘強,弓有力也。’《史記·絳侯世家》曰: ‘材官引彊’,此作名詞之‘彊’也。《爾雅·釋詁》曰: ‘彊, 當也。’當者,抵拒之義,此作動詞用之‘彊’也。作為鉤強之 備,即用‘彊’名詞之義;進者強之,即用‘彊’之動詞之義也。” 吳氏在這里指出: “鉤強”字不經見,《御覽》而以意改之,是很 有說服力的。認為“鉤強”之“強”是假借字的思路也是很有見 地的。對“鉤強”之“強“有”抵拒之義“的理解也基本正確, 但兜圈子有點大,不免給人以繞口令的感覺。若從方言角度來認 識,那就直截了當多了。
“鉤強”之“強”是魯山方言“戧”的借字。“強”與“戧” 是同音相借。魯山方言中的“戧”,有支、抵、頂、撐的意思。 比如,一段墻傾斜了,工匠會說: “找一根檁條來戧住。”“戧住” 就是斜頂住,不讓它繼續傾斜一致倒下來。“戧”字在工程施工 中用得最多。公輸班、墨翟都是工匠出身,又都是魯陽人,他們 把既具有鉤之使不得退,又具有戧之使不得進,這種雙重功用的 舟戰之械,用魯陽方言取名“鉤戧”是順理成章的。二人的這段 辯難在對鉤戧及其功能的理解上絲毫沒有障礙,雙方都能準確地 把握對方的語義。只是墨家后學輯錄時借“強”以代“戧”,把 “鉤戧”寫成了“鉤強”而已。
至于墨子所說: “我鉤強。我鉤之以愛,揣之以恭”。用了” 揣“字,沒有直接用”強“字。我認為這個“揣”是“掙揣”之 “揣”。“掙揣”也是魯山方言,指雙方相互推讓、拒絕時的動作。 “掙揣”之“揣”意為“支撐、相拒”。“揣”的這一意與“戧” 字相通,今天魯山人仍在使用。吳氏言: “鉤鉅”是一物,“鉤強” 是二物。有點想當然,不符合史實。“鉤強”也是一物,一物而 具有“鉤”和“戧”兩種功能。
三、“強梁”——“占偏(或占便)”
《魯問》載:子墨子曰: “天誅足矣,今舉兵將以攻鄭,曰 ‘吾攻鄭也,順于天之志’。譬有人于此,其子強梁不材,故其 父笞之,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曰‘吾擊之也,順于其父之志’, 則豈不悖哉?”《公孟》中也使用有“強梁”一詞: “有游于子墨 子之間者,身體強梁,思慮徇通,欲使隨而學。”
對《公孟》中的“強梁”,孫詒讓將“梁”子校改為“良”, 且曰: “后《魯問》篇亦云‘強梁’,然義似不同。”對《魯問》 中的“強梁”,孫詒讓注曰: “《老子》云‘強梁者不得其死’。《莊 子·山木釋文》云‘強梁,多力也。’《詩·大雅》毛《傳》云‘強 梁,御善也’,孔《疏》云‘強梁,任威使氣之說’。”《魯陽疏解》 曰: “強梁不材。魯山方言,強梁與沒材料的合稱。強梁指性格 剛猛,凡事不讓人。”
孫氏注引《莊子·山木釋文》云‘強梁,多力也。’若用來 解釋《公孟》中的“強梁”,還比較切合,但用來解釋《魯問》 中的“強梁”就有點走調。孔《疏》“強梁,任威使氣之說”,一 定程度上接近《魯問》“強梁”的本義,但仍有距離。《魯陽疏解》 循孔《疏》而來,也難免不到位。
今天魯山方言中的“強梁”,無《公孟》中“強梁”所表之 意。《魯問》中的“強梁”用的是魯山方言中的“強梁”。 魯山 方言中的“強梁”,不僅有“任威使氣”、“ 性格剛猛,凡事不讓 人”的含義,而且有“蠻橫”、“故意欺侮人”、“故意侵占公共或 他人利益”的意思在里邊。如兩家發生矛盾沖突,一方故意逞強 侵犯侵占了另一方,被侵一方就會指責說: “你強梁哩不輕,你 不能把人捏死!”在魯山方言中與“強梁”相近的是“占偏”。遇 到上述情況,被侵一方還會說: “你占偏哩不輕,那真是你家的?” 單單的“任威使氣”,不包含欺侮侵占性質的“不讓人”,人們一 般也不會用“強梁”去指責。
現在“強梁”一詞已超出了方言的范疇,而具有了通用性, 一般辭書對其都有解釋,但魯山方言中的“強梁”之“故意逞強, 欺侮侵犯侵占他人”的含義在辭書的解釋中是沒有的。
方言是區域社會歷史演進中存留下來的語言活化石。《墨子》 中使用了大量的魯陽方言,這些方言歷經兩千余年仍活生生地為 今天的魯山人所使用著。《墨子》魯山方言的深入研究,必將有 助于墨學研究的健康推進。
作品來源:魯山文學藝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