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魯山縣法院張良法庭經(jīng)過一個上午的努力,成功調(diào)結四起涉農(nóng)民工工資案件,及時有效保障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七年前的“工錢”一拖再拖
時間回溯到2011年秋天,四原告去至被告承包的郟縣某中學工地務工,辛辛苦苦工作一天的工資才70元錢,可是直到工程完工被告也沒有向原告結清工資,四位農(nóng)民工離開工地之前只是各自拿到了一張欠條,欠條落款時間為2012年2月。自此,原告多次去找被告討要工資未果,遂于2018年2月底將被告訴至法院。
陷入困境的原告等錢“救命”
收案后,承辦法官曾艷陽經(jīng)過了解后得知,四原告都已經(jīng)六十多歲,有的身體也不好。其中原告齊守某自2013年患上直腸癌,做手術、化療,把家都掏空了,甚至連吃藥的錢都沒有。雪上加霜的是其老伴也于去年被查出患上食道癌,這些工錢就是成了他們的救命錢。另一原告齊大某后背長了雞蛋大小的肌瘤,急等錢做手術。另外,因為這個活是其二某介紹其他三名原告去的,內(nèi)心也十分自責,曾經(jīng)的朋友也因為相互猜忌形同陌路。
鍥而不舍只為農(nóng)民工少跑路!
為了盡快讓四原告拿到工錢,曾艷陽庭長和閆剛剛認為調(diào)解是最快的方式,為此也沒少下功夫。起初通過多次到被告住所走訪均是大門緊閉,經(jīng)詢問才得知全家都外出打工了,最后還是通過村干部和群眾得知了被告的手機號碼,聯(lián)系上了被告,并向他講述了四原告起訴他勞務合同糾紛一事,特別說明了四原告的家庭情況。可是被告卻聲稱在千里之外的南京市打工,也是為了堵上次干工程賠錢的缺,可說到要求被告回鄉(xiāng)處理案件時,被告卻不想回來、也不提供明確的郵寄地址。

直到辦案法官最后將錄制四名原告家庭情況的視頻發(fā)給被告后,被告才有所觸動,承辦法官趁機又繼續(xù)做被告思想工作,終于在3月27日上午,被告與四名原告在張良法庭見面了。調(diào)解過程也比較順利,雙方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達成了分期還款的一致意見,案件得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