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將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發票抽獎活動。
抽獎對象為,凡在魯山縣境內由于個人消費或非國有(控股)企業消費而合法取得10元以上真實有效的發票的城鄉居民及外地來我縣的消費人員都可以參加發票抽獎活動。

參加抽獎的發票必須是真實消費、合法取得的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國家稅務局監制的發票。消費者在餐飲、住宿、商品零售批發、娛樂、觀影、照相、旅游、加油、維修、物流等日常生活過程中消費取得的發票(金融、保險、購房、車輛購置、過路(橋)、電力、電信、客運、出租車等發票除外)。

發票抽獎活動按季度設置獎項,每季度抽獎一次,每期設置特等獎1名,獎勵現金10萬元;一等獎3名,各獎勵現金5萬元;二等獎5名,各獎勵現金1萬元;三等獎100名,各獎勵現金1000元。
消費者有權索要發票,對消費后拒絕提供發票的,消費者可以直接撥打電話12366或者13783296123舉報相關情況,國稅局會及時受理并查處。
魯山縣發票抽獎活動的具體兌獎辦法、兌獎時限請關注魯山電視臺的游播字幕和公告。
魯山縣發票抽獎活動領導小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