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18時30分左右,趙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經十路南側由東向西逆向行駛至濟南經十歷山路口西北角時被執勤交警攔下,民警在告知其逆行行為違法后,趙某依然強詞奪理,并與執勤交警發生爭執,表示不接受20元的罰款。

民警告知其如果對此次執法存有異議可行政復議后,趙某仍然不理不睬,并趁執勤交警對另一名交通違法者進行處罰時,駕駛其二輪電動車沿歷山路向南逃逸。執勤交警發現后迅速對其進行控制,并喊話告知其停止逃逸行為,趙某對民警的攔停不理不問,繼續駕車向前行駛,猛竄20余米后將執勤交警拖倒在地,導致民警左臂、左腿大面積擦傷,隨后民警將其進行控制,送至千佛山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