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月8日下發有關通知,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春季開學時間延遲至 2 月 17 日以后。各縣(市、區)可根據疫情變化實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按年級分批分期開學,制定開學方案,報市疫情防控教育專班研究,經省教育工作專班批準以后實行。高等學校具體開學時間,根據疫情變化情況,按教育部要求,科學統籌安排。2 月 17 日前任何學校(含各類培訓機構)不得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