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晚21時58分,魯山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張店鄉李村群眾李某報警稱:自己的丈夫在家門口遭遇交通事故,搶救無效死亡,肇事車輛逃逸。110指揮中心指令交警大隊事故預防與處理中隊值班民警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置。
接警后,事故預防與處理中隊值班民警任書召等人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由于當天一直下著雨,事故現場未發現任何人員和物品。任書召迅速同報警人取得聯系,經詢問得知受害人冉某于19時20分許被車輛撞倒后,家人未發現其有明顯外傷,便招呼家人和鄰居將其抬回家中,一直沉睡,兩個小時過去仍未發現冉某有任何動靜,臉色逐漸變差,便請醫生過來觀察治療,發現冉某已經無生命體征,迅速撥打了報警電話。
得知該情況后,任書召立即向有關領導進行匯報,并組織人員兵分兩路開展工作,一路人員對事故現場周圍的視屏監控進行調取,一路對周圍群眾開展走訪排查。
經過一夜的緊張工作,4月14日凌晨,一名事故目擊群眾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稱4月13日19時左右,他隱約看到一輛三輪摩托將一名路人撞倒。得此線索后,事故預防與處理中隊民警集中攻堅,對調取的視頻進行細致觀看,甄別確定事故車輛的顏色和型號。

確定事故車輛后,事故預防與處理中隊警種警力開展海量排查,直至4月17日,偵查人員在張店鄉雷叭村村民張某家中發現肇事車輛豫D1CXX7農用載貨三輪車,且右轉向燈有新折斷痕跡,經比對,該車為肇事車輛。偵查民警當即將張某抓獲,經詢問,該張對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魯山縣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張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