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魯山縣法院讓河法庭提前介入群眾糾紛,與雞冢鄉政府、司法所通過訴調聯動機制成功化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這也是該庭立足轄區實際,實行司法服務關口前移,主動搭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平臺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

案件的基本情況是這樣的:2014年,雞冢鄉村民賈某聽說政府對農民購買新農村建設房屋有補貼,標準為每人4000元,遂到該鄉新農村建設售房處咨詢后得到了肯定答復。隨后,賈某與新農村建設開發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購買上述房屋一套,價款15萬余元,并當場繳納了90000元購房款,剩余款項以上述補貼相抵。由于雙方發生爭議遲遲未交房,賈某要求對方交付房屋,而開發商要求其補交房款,矛盾十分激烈,賈某還多次找到鄉政府、司法所請求協調解決此事,但經多次協調均未果。近期,魯山縣法院讓河法庭按照院黨組擴大訴調對接、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要求,到雞鄉冢鄉政府排查、了解案情況時,得知了這一情況,當即決定以此糾紛為突破口,“提前介入”通過訴調聯動盡快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并與鄉政府、司法所和原告村委干部一起做足了準備。
4月19日,在鄉鎮政府有關領導和讓河法庭庭長任超美的主持下,司法所、村委干部共同上陣,經過整個半天入情入理的反復勸說,雙方最終形成了一致意見。
在基層法院特別是人民法庭,依托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平臺,法官提前介入群眾矛盾糾紛,將工作直接做到鄉鎮等矛盾糾紛一線,既能夠最大限度聚合鄉(鎮)政府、基層民調組織和自治組織的合力,同時又能夠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處置,有效避免群眾因相鄰關系、婚姻家庭等“小事兒”長期得不到解決最終釀成大的沖突,造成不可逆轉的后果,減少群眾訴累。在今后的工作中,讓河法庭將按照該院黨組的安排部署,大膽創新、積極行動,努力與轄區各單位和群眾自治組織加強聯系,進一步健全和豐富多元化糾紛解決平臺功能,努力讓基層群眾不斷提升在司法改革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