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招聘“一村(格)一警”工作
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了進一步推進全縣“一村(格)一警”社區(農村)警務工作,構建網格化公共安全管理體系,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一村(格)一警”工作警務輔助人員195名(限男性),從事社區(農村)警務管理輔助工作,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標準,公開招錄,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報考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熱愛此項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和工作能力,同時具有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1年4月30日至1984年4月30日期間出生),具備其他條件,且愿意在本人戶籍所在地從事社區(農村)警務工作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6.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退伍軍人學歷放寬到高中及同等學歷,并優先錄取。
7.男性身高1.7米以上。
8.本人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沒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沒有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記錄;本人及家庭成員、近親屬沒有被判處刑罰的;本人及家庭成員、近親屬沒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能夠按照時限要求通過考察。
9.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當地建檔立卡貧困戶、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人員。
10、報名篩選本著鄉鎮就近原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三、招聘程序
采用簡化程序,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
四、報名辦法
應聘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退伍證或專業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3張,于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平頂山市中業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魯山辦事處(老城大街縣政府對面老就業局一樓,電話:0375—5051688)或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報名。
五、資格審查
魯山縣公安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應聘人員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體檢
體檢按照人民警察錄用體檢的程序和通用標準、特殊標準進行。
七、人員管理和薪酬待遇
應聘者經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后,再公示三天方可聘用。聘用后按國家相關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月基本工資1800元(含個人社保金繳納部分),統一配發制式服裝。
八、錄用后的用工方式
應聘人員經筆試、面試、體檢及政審合格后,予以錄用,此次招聘的“一村(格)一警”工作警務輔助人員與魯山縣保安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魯山縣公安局管理使用。
附件:各鄉(鎮、辦事處)擬招錄人數一覽表
平頂山市中業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魯山縣保安服務公司
2019年5月7日
各鄉(鎮、辦事處)擬招錄人數一覽表
鄉(鎮、辦事處) | 擬招錄 人數(人) | 鄉(鎮、辦事處) | 擬招錄 人數(人) |
城 關 | 30 | 四棵樹 | 3 |
張 店 | 13 | 堯 山 | 7 |
辛 集 | 8 | 趙 村 | 10 |
梁 洼 | 3 | 下 湯 | 8 |
張官營 | 14 | 庫 區 | 5 |
磙子營 | 13 | 董 周 | 14 |
張 良 | 13 | 倉 頭 | 5 |
馬 樓 | 17 | 觀音寺 | 2 |
讓 河 | 8 | 瓦 屋 | 5 |
熊 背 | 5 | 背 孜 | 5 |
團 城 | 5 | 土 門 | 2 |
共 計 | 1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