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根據縣紀委《關于全縣堅持開展標本兼職以案促改工作的實施方案》(魯紀發〔2017〕7號)文的有關要求,我局組織班子全體和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召開了以案促改工作第二階段剖析整改工作會。

會議由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楊寶山同志主持,會上楊寶山書記首先傳達學習了縣委辦關于印發《全縣開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專線工作方案》的通知(魯辦文〔2017〕36號)。同時,對我局上報縣紀委的案件剖析報告進行宣讀,并從這起案件概況、案件特點、違紀違法原因及教訓與警示幾個方面做出匯總講話。

最后,黨組書記、局長徐群生從以下三個方面對此項工作做進一步強調和部署。
一是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認真貫徹落實縣委制定下發的《關于全縣堅持開展標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的實施方案》,著力在案發原因剖析、重點領域防控、關鍵環節預防上下工夫。班子成員要認真對照案例自我剖析,查實査細問題根源,明確整改措施和期限。黨員干部要結合自身崗位職責,查找廉政風險點,并寫出剖析整改材料,在機關公示,接受監督。二是要層層壓實責任,把堅持標本兼治、推進以案促改工作責任制層層分解到位,一級抓實一級,單位和個人剖析查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局以案促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整個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跟蹤問效,確保各環節工作順利推進。三是要把以案促改工作與司法行政業務工作、公眾安全感滿意度工作、黨建規范提升年活動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等活動結合起來,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做到防微杜漸、慎獨慎微、潔身自好。并結合實際,轉變工作作風,爭創一流業績,進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群眾滿意度。
魯山縣司法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