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工作。2月8日,平頂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就2020年春季開學下達第8號令。
命令指出,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春季開學時間延遲至2月17日以后。各縣(市、區)可根據疫情變化實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按年級分批分期開學,制定開學方案,報市疫情防控教育專班研究,經省教育工作專班批準以后實行。高等學校具體開學時間,根據疫情變化情況,按教育部要求,科學統籌安排。2月17日前任何學校(含各類培訓機構)不得開學;各級各有關單位要按照2月17日開學的時間節點,完成開學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實好體溫檢測、出入管理、值班值守、信息報送、應急處置等各項制度,同時把學生上課、用餐、乘車、上下學等各個環節和教室、圖書館、實驗室、餐廳、宿舍等各個場所的防控防疫工作明確到相關責任人,管理到每個學生;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誰摸排、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對師生、員工寒假期間活動進行詳細摸底排查,準確掌握每名師生、員工出行軌跡、身體狀況、密切接觸等情況,建立健康檔案并實行動態跟蹤記錄;要通過有效渠道,告誡師生、員工做好返校途中的防范措施,保障師生安全;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將校園疫情防控物資的籌措、準備和儲備納入各地統籌安排,做到準備不充分不開學、工作不到位不開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做好學校消毒、防護、救護、隔離、觀察等公共領域基本防護工作;疫情期間,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校園管理,原則上不舉辦師生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需堅持露天環境和師生分散原則,不在室內舉辦,不集中舉辦。疫情期間原則上不開展實習活動,確需開展的,學校和實習單位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