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我市召開2020年中招錄取工作會議,會上公布了我市2020年部分高中錄取分數線以及招生錄取原則,并對全市普通高中錄取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一、招生原則:
堅持學生自愿、綜合評價、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招生辦法:
依據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按照志愿批次依次進行錄取。
(一)統招生的錄取按照報考志愿和中招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二)分配生的錄取:
魯山縣第一高級中學招收分配生數量不低于正錄生計劃的55%。根據分配給各初中學校的名額,對于第一志愿報考魯山縣第一高級中學且具有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在正取分數線的基礎上降低35分,按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錄取辦法如下:
根據考生畢業學校的分配生指標,從填報統招志愿為魯山縣第一高級中學且具有分配生資格的考生中,按照中招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學校分配的指標為止。
第一次錄取結束后,分配生招生計劃如未完成,計劃余額在全縣范圍內進行第二次錄取。錄取時依據中招成績從高到低,在全縣范圍內依次錄取具備分配生資格且第一次未被錄取的考生,錄滿計劃余額為止。
(三)魯山縣普通公辦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為285分。各高中正錄分數線:魯山一高483分,魯山二高397分,魯山三高302.5分,江河高中285分。民辦高中(魯山興源高中)在最低控制線285分以上由學校自主確定錄取線。嚴禁各普通高中錄取低于最低分數線的考生,對于低于最低分數線錄取的考生,縣教體局一律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