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食品安全,嚴把散裝白酒質量安全關,10月18日,魯山縣食藥監局召開全縣散裝白酒專項治理工作會,全縣14個基層食藥監所(分局)負責人和22家散裝白酒經營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縣食藥監局主任科員張治平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上,張治平要求,經營散裝白酒必須做到:一、依法持證經營,切實履行散裝白酒經營者的安全主體責任。二、認真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31621的各項要求,對散裝白酒的采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等環節實施有效控制。三、必須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四、自覺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保證經營的散裝白酒標簽標識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做到不虛假標注,不胡亂標注。五、自覺配合監管部門的抽樣檢測工作。

會議期間,散裝白酒經營代表上臺宣讀了《散裝白酒經營承諾書》,隨后,參會的散裝白酒經營單位負責人逐一簽訂了《散裝白酒經營承諾書》。

會議最后,縣食藥監局食品安全股負責人王帥對散裝白酒經營過程中的管理進行了細致講解,同時告誡散裝白酒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法》對于違法違規情況的處罰標準,要求散裝白酒經營單位嚴格依法經營,對違法違規情況縣食藥監局將依法嚴肅處理。